“北京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行动论坛”在北京开幕。记者日前从论坛上获悉,本市未来5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已经在筹措中。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李翔在论坛上做了题为《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控制对策与实践》的报告。李翔表示,早在1998年,北京市就开始综合治理大气污染。2013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北京在全国最先出台实施了《北京市2013年至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通过一系列大气治污措施,北京二氧化硫浓度多年来持续下降, 2016年达到10微克/立方米,在北方城市中最低;二氧化氮在2016年首次降至50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浓度也比2012年下降了23.7%。
不过,李翔也坦言,目前来说,与发达城市的空气质量相比,北京依然有很大差距。今年以来,北京以超常规的速度和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700个村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涉及家庭大约30万户。今年全市要淘汰30万辆老旧机动车,目前已经完成了75%。在工业企业方面,今年全市要清退2570家小散乱污企业,目前已经有2000多家通过清理整治达到了要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还在继续做新一轮排查。
今年,2013年至2017年5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入收官之年,李翔透露,未来5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也正在规划筹措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长期、艰巨、复杂的,国家的政策、北京市的方针,依然会持之以恒地推进,总的目标是以冬奥会的筹备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的防治力度。”
据介绍,本次论坛邀请了纽约、巴黎、伦敦、米兰、东京、首尔等国际大都市的空气质量管理官员和专家,共同交流大都市空气污染控制经验、教训,并探讨空气质量管理领域的新技术及其应用。(记者 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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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改造每户最高补贴1.2万元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确保全市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本市发布了《关于完善北京城镇居民“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的函,其中明确提出,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每户最高可达1.2万元。
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是本市“清煤降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本市发布了《关于完善北京城镇居民“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五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确保全市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本市近日又发布了针对该《意见》的补充规定。
记者了解到,《意见》补充规定对“煤改电”改造方式相关政策作出明确和调整。其中,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社区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三分之一进行补贴。此外,针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规定了上限,每户最高可达1.2万元。
《意见》补充规定还对城镇居民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明确了支持政策。对城镇居民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给予30%的资金支持。
而对于城镇居民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的项目,应优先使用燃气锅炉,对于不具备“煤改气”条件、采用“煤改电”方式的居民集中供热项目,也可按照本市区域锅炉房供热燃料补贴有关要求,向属地供热主管部门申领财政补贴。
此外,对于实施分户式“煤改电”的居民,已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的,按照不重复补助的原则,不再享受“煤改电”采暖设备、低谷电价及电价补贴等各类相关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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