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根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对建筑防火设计中 的灭火器配置作些建议。
关键词: 建筑 灭火器 配置
1.概述
从国内外有关火灾试验我们可以了解到,火灾的蔓延可分为三个阶段
a.点燃,阴燃到火焰燃烧,也称“火势增长阶段”;
b.快速的火势增长到一个房间或一个区域的可燃物的全表面同时起火,也称“全面发展阶段”或“轰燃阶段”;
c.相当的可燃烧物在减少,并且火焰在慢慢地冷却,保持阴燃,也称“衰减阶段”。
因此,着火是时间和温度的一个函数,而且,时间是关键的,火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大。虽然,火灾的形成、发展是一个复杂和很难预测的过程,因为其涉及许多影响因素和变量。但是,大多数火灾起初发展缓慢、危险性较小,继而火势急剧增强。因此,从火灾发生到产生“轰燃”之间的间隔时间可以被认为是人员从火区进行安全撤离和进行初期扑救的有效时间,也是关系生命安全的宝贵时间。由此,通过灭火或控制火灾进程和让遇险人脱离火灾的有害影响,是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到的安全对策。因此,在设计中可通过采用种种可以减轻危险性的方案,来达到此目的。可是,在目前国内的建筑防火工程设计上往往只重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而轻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在消防灭火设施配置上往往只考虑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探测监控系统和排烟装置,而忽略灭火器的配置。但是在火灾发生的第一阶段,采用自救方案是最有效的,因此,在ISO11602-1:2000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一部分:选择和配置1)和NFPA10 手提式灭火器2) 等标准中都明确规定“灭火器是用来抗御初起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即使建筑物中已配备了自动喷水系统、竖管和软管装置、或采用了其它固定消防装备,灭火器仍需要被配置”。
目前,消防界正在讨论和尝试建筑的性能化防火设计,实际上,灭火器也是防火设计方案中必定要考虑使用的多种防、灭火设施之一。要使灭火器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合理地设计灭火器的配置。
|